示范中心实验室清洁卫生规章制度

发布者:网管中心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9-10浏览次数:109

第一条为了体现实验室干净、整洁的形象面貌,创造良好的实验教学与科研环境,要求实验室做到:

1、实验室各项标志要明显,标牌要统一张贴或统一整齐悬挂;

2、室内布局合理,实验室的通风、照明、控温度、控湿度等设施完好,电路、水、气管道布局安全、规范,且便于开展实验教学;

3、实验台上和仪器柜内的仪器摆放要整齐有序,资料柜、工具柜内物品要码放整齐;

4、实验台、凳无破损,门、窗、锁、搭扣完整无缺;

5、精密仪器设备配置防尘罩,仪器设备以及实验台、窗台等地方无灰尘;

6、墙壁、玻璃窗、天花板较清洁,无蜘蛛网;

7、地面无尘土、积水、纸屑、香烟头等垃圾;

8、室内和走廊上不能堆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9、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严格执行环保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对“三害”及公害处理得当。

第三条实验室日常清洁卫生工作要划分区域落实到人,每个实验室负责的区域由该实验室的管理负责人具体安排日常清扫工作,持续保持实验室日常干净、整洁的面貌。

在实验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实验完毕后,必须清扫场地和整理好仪器设备。

第五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维护实验室整洁、卫生的形象面貌,讲究文明礼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