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中心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

发布者:网管中心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7-10浏览次数:1078

为了保障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和设备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实验教学及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程。

1凡属首次购入的仪器设备,使用前务必详细阅读说明书及有关资料,切实掌握其结构原理、性能指标、操作程序、维护保养及有关注意事项。根据仪器设备运行必要的环境条件、启动及工作程序要求,分别制定操作规程和维护管理办法,设备使用情况要及时记录在管理日志中。仪器运行必须具备的安全设施及环境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投入运行使用。

2贵重仪器设备必须指定专职技术负责人负责,该负责人按学校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出所管设备的安全及操作规程,并负责日常使用、维护等管理工作。初次操作的人员使用前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使用,凡是培训不合格或未培训的人员均不能擅动设备。仪器运行过程中,有关人员不得离岗,并按规定随时或定时观察仪器设备的各种参数变化。

3仪器设备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应负责对参加实验的学生进行系统讲解,并指导使用仪器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程序以及注意事项。

4实验过程中如遇水、电、气源故障或中断,应立即关闭影响仪器设备安全的有关阀门或开关,并实施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5使用过程中若遇故障,应停止使用并立即报告仪器管理人,及时做好故障情况记录,除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外,非专业人员禁止擅自拆卸。

6实验完毕,应及时关闭水、电、气源等,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并按规定及时在管理日志中记录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

7仪器设备使用结束后,使用人应及时恢复仪器设备至待用的正常状态,并做好仪器设备及所在场所的清洁工作。